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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2020年教师系列职称评审线上教学评价的通知
2020-04-28 11:18 教学保障科 

各系部,部门:

根据山东省教育厅《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普通高等学校教学组织与管理工作的通知》文件精神及《青岛科技大学2019-2020学年第2学期延期开学本专科教学工作方案》要求,校区已于2月24日启动了线上教学工作。为保障疫情防控期间在线教学工作的科学、规范、有序开展,做好校区在线课程教学质量督导工作,现将申报2020年教师系列职称评审线上教学效果评价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评价对象

申报教师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:

1.申报2020年教师系列职称评审,确需评价成绩;

2.2016-2017学年以来无有效教学评价成绩;

3.2019-2020学年第2学期承担本专科课程教学任务,已经开展线上教学,且教学任务截至目前还有5周以上课时。

二、具体要求

1.申请评价教师通过任教课程所在系部、部门统一报名。

2.于4月28日17:00之前将报名表(见附件一)通过企业微信发送至教学保障科张倩。

三、评价组织

学校统一组织,其中申报高级职称教师的教学效果由校级教学督导组进行评价,申报讲师职称教师的教学效果由学科教学督导组进行评价。

四、注意事项

1.因本学期教学方式较为特殊,且教学任务已经过半,各系部、部门需将本通知及时传达给相关教师(包括拟申报教师系列职称的辅导员、管理人员),由教师本人申请报名,逾期未报名者视为自动放弃。

2.实验课任课教师本次不能申报线上教学评价;

3.申请评价教师如确有需要调、停课,应严格遵守学校规定办理相关手续,并将调、停课信息及时告知教学保障科,如因教师随意调、停课导致督导员无法听课,不再重复安排督导员听课,由此导致教师教学评价成绩无效,后果自负。教学督导员听课时遇有教师随意调、停课情况须客观记录,学校按相关规定进行违纪处理。

4.教师有权利要求教学督导员反馈、交流听课情况,但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听课督导员要求提分或施加压力,影响听课督导员正常工作,否则将取消当年教学评价资格和成绩。

联系人:张倩 联系电话:2531061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高密校区教学办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2020年4月28日

附件【附件一.xlsx已下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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